4月25日,因将日产汽车的资金挪为己用违反《公司法》,而被追加起诉的日产前总裁卡洛斯·戈恩,东京地方法院决定同意他的保释。保释金的5亿日元是当天缴纳的,东京地方检察院不服判决,向地方法院提出了抗诉,但戈恩依然从东京拘留所再次获得保释。
这是法院继3月5日之后第二次做出保释决定。因涉嫌其他特别渎职罪而被起诉的前总裁戈恩在3月6日缴纳了保释金10亿日元之后,从第一次被逮捕开始的第108天被保释。但是,本月4日他再次被东京地检特搜部逮捕并被关押。22日被追加起诉后,辩护方在当天请求了保释。
3月决定保释的条件是,将戈恩的住处限制在东京都内的公寓内,出入口设置了监视摄像机。除了禁止与事件相关人员接触外,使用的电脑也仅限于律师事务所。据悉,此次也制定了类似的条件。特搜部主张说,戈恩的妻子卡罗与事件有关人士接触,毁灭证据的可能性很大。
东京地方检察厅的副检察官久木元伸关于这次的地方法院决定表示:“被告对事件相关人士的施压,非常有企图毁灭重要证据的嫌疑,得知保释通过的决定我真的非常遗憾。”
前总裁戈恩在2017年7月和2018年7月,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日产子公司“中东日产”的阿曼销售代理店“SBA”有共计1千万美元(约11亿1千万日元)的汇款。其中约500万美元(约5500日元),流向了他自己在黎巴嫩的投资公司“GFI”。据说,GFI还会与他儿子的公司具有资金流动,被戈恩用作投资的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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