介绍日本资讯大型中文门户网站
公众号

回顾日本麻风病患者的屈辱100年

蒋丰·2019-08-06 16:40:35·社会
10万+阅读
摘要:在日本古代,麻风病患者也会为了不给家人添麻烦而选择隐居山林。

回顾日本麻风病患者的屈辱100年

“政治家所作所为的结果,是由名为历史的法庭来审判的。因此,政治家总是坐在历史法庭的被告席上。”这是日本前首相中曾根康弘的话。这句话是对的,但又稍微有些片面。何止是每一位政治家都坐在历史的被告席上,有时候得不到公正的审判,有时候不得不替前人背锅。

近日,日本熊本地方法院判决,命令政府赔偿给原告561名麻风病家属当中的541人共计3.76亿日元。在7月12日前,原告、被告双方都没有再次提起诉讼,因此政府败诉已成板上钉钉事实。

看到这里,许多人或许还不清楚事情的原委。过去,日本政府对麻风病人采取“隔离政策”,强制送他们进疗养所与外界社会隔离,甚至将他们列为需要做优生手术(绝育手术)的人群之一。这样的政策使得整个社会对麻风病患者充满了恐惧,认为这是不治之症且具有极强的传染性,从而歧视、排挤远离麻风病患者,给他们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。而这一切的源头,被认为是政府的隔离政策。

在日本古代,麻风病患者也会为了不给家人添麻烦而选择隐居山林。到了明治时代,日本对麻风病患者放任不管的做法遭到了欧美各文明国家的批评,于是在明治40年(1907年)制定了《癞预防相关事宜》的法律,强制隐居山林的麻风病患者进入疗养所隔离。

这条法律的初衷是为了救济麻风病患者,但是却起到了反作用——自那时候起,社会因此出现了麻风病传染性极强的错误印象,导致麻风病患者遭受极大的偏见。1929年,日本全国各县还掀起了“无癞运动”,争相发掘县内的麻风病患者,强制送往疗养所。1931年,日本还修改了过去的法律,通过《癞预防法》,也就是说,强制隔离麻风病患者的政策有了法律的加持,并在全国设立国立疗养所,即使是自愿在家的麻风病患者也要进去。

过去,面对这样的政府,也曾有麻风病研究专家指出:麻风病不是不治之症,不应当强制隔离,实施绝育手术,但当时的学会并不认可他的主张。二战结束后,1948年通过了《优生保护法》,以明文将麻风病患者列为绝育对象。政府的管理和社会的反对一直进行着拉锯战争,直到1996年废除了《癞预防法》,而这个时候,强制入所疗养的麻风病患者已经成了老年人,平均年龄高达76岁,不仅身体出现严重后遗症,也仍旧被社会歧视,甚至不敢回到正常生活。

1998年,麻风病患者向熊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《癞预防法》违宪而要求国家给与补偿,1999年,东京、冈山的法院也同样接到了起诉。2001年,熊本地方法院判决原告胜诉,政府不上诉。以政府的败诉为契机,日本参众两院通过了“麻风病问题相关决议”,出台了补偿受害者相关的法律,政府也向患者们道歉,并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恢复麻风病患者的名誉。

2019年7月24日上午,安倍晋三在首相官邸会见了原告团体代表——约40名麻风病患者家属,并向他们道歉: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给各位宝贵的人生带来沉重的痛苦和苦难,我作为首相,代表政府向大家表达由衷的歉意。”

可以说,麻风病患者隔离政策从制定到实施的近100年里,和安倍晋三没有任何关系。但既然选择了政治家的道路,很多时候不仅是自己的所作所为要被历史审判,也要替前人背锅。就像一个击鼓传花的游戏,但也得看是传到了谁的手里。幸而安倍是有担当的,否则这些人的不幸或许还会被延长。

*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日本通立场

本文由 蒋丰 授权 日本通 发表,版权属作者所有,未经许可,严禁通过任何形式转载。

参与讨论

登录后参与讨论

热门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