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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男子恶意散播新冠病毒,法律竟无法约束

日本华侨报·2020-03-11 17:22:22·社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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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感染新冠肺炎后竟如此报复社会!

◆《日本新华侨报》总编辑  张桐

日本男子恶意散播新冠病毒,法律竟无法约束

感染新冠肺炎后竟如此报复社会!

一名家住爱知县蒲郡市的50多岁的日本男子,父母在3月3日双双被确诊为新冠肺炎,他也在3月4日确诊。行政机构请求他在医疗机构派车接入院前,先在家自我隔离。结果他3月4日当晚就乘坐出租车,故意去了两家餐饮店用餐。

在第二家店里,他公开宣布,自己是“阳性的,我要让你们这群人都感染上科罗娜”。吓得服务员赶紧报警,警察穿着防护服来店里把他“请走”。附近居民看到有身穿防护服的警察前来,就在SNS上发布信息,“蒲郡站出现了新冠病毒感染”,一时人人自危。

待到明白是有人故意为之,当地居民更是异常愤怒,“这就是一场有预谋的恐怖袭击!”

蒲郡市长铃木寿明虽然在记者会上对此事进行的说明,但并没有公开该男子的姓名以及两家餐饮店的店名,所以连日来市政府的热线电话天天被打爆,所有工作人员都忙于道歉。

至于男子本人,不仅没有道歉,就连法律似乎都奈他不得。

日本男子恶意散播新冠病毒,法律竟无法约束

所谓的在家自我隔离,是日本政府的“要请”,也就是强烈请求,不是强制行为。尽管在今年2月,日本已经根据《传染症法》,将新冠肺炎指定为2级传染病,可依法强制感染者入院,但是对于检查和在家隔离,却依旧只能“要请”,不具有法律功效,无法强制。

原东京地方检察院特搜部副部长、律师若狭胜分析称,如果有人被他故意传染上新冠肺炎,可以起诉他故意伤害罪,但要想立案,必须拿出就是被他传染上的证明。如果两家餐饮店因此不得不停业或关闭,也可以向其申请损害赔偿。

日本男子恶意散播新冠病毒,法律竟无法约束

有网友建议日本应该学习新加坡,拒绝接受检查和拒绝在家自我隔离者,将被禁锢6个月,或被罚款1万新元,相当于76万日元。然而传染病学专家菅谷宪夫分析认为,由于日本国内还没有爆发大规模的集体感染,所以现阶段,还没有充分的事实可以支撑日本采取强制手段。

于是,这样一场有预谋的“恐袭”,如果被传染者不起诉,餐饮店不追究,该男子也仅仅是受到社会性的谴责,任谁都对他无可奈何。

截至3月9日晚23点,爱知县内共有86人确诊新冠肺炎,比前日增加了6人。

*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,不代表日本通立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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