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东京地方法院以违反日本法令为由,对世界和平统一家庭联盟(旧统一教会)下达解散命令,这是时隔23年以来日本第三起类似案例。根据日本《宗教法人法》,若宗教团体严重危害公共福祉或明显偏离其宗教目的,法院可应相关机构请求下令解散。解散后,团体将失去法人资格,无法享受税收优惠,并由法院指定的清算人进行财产整理。1995年,奥姆真理教因制造沙林毒气并发动东京地铁袭击事件,造成14人死亡、6300人受伤,最终被东京地方法院下令解散。尽管其后续组织“阿莱夫”仍以“任意团体”形式存在,但活动受到严格限制,新信徒招募也大幅减少。另一案例日本明觉寺则因“灵视商法诈骗”于2002年被解散,其在解散前已向受害者支付了约11亿日元(约合人民币5323.23万元)的和解金,组织活动基本停止。解散命令的意义在于向社会传达该团体不再被视为公益性宗教组织,从而削弱其合法性和吸引力。有相关律师指出,解散虽不能彻底消除团体存在,但能有效防止更多悲剧发生,限制其招募新信徒的能力,并促使现有信徒逐渐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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